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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| 发布时间:2024-02-19 | 文字大小:【大】【中】【小】 | 浏览量:895
国有企业改革全面深化,各地改革进展如火如荼。国企改革包含了很多内容,涵盖了很多要素,其中有一项是“瘦身健体,提质增效”,在全国迅速展开。在这项改革里面,有两个主要内容,一个是压缩管理层级,二个是精简总部机构和人员。
目前改革要求和实践来看,国企改革的方向和做法基本一致,就是“压”和“减”。在这个一致当中,我们发现隐藏了很多问题。这些问题可能会阻碍企业的发展,因为它违背了客观规律。
一、政策要求企业压缩管理层级。央企要求压缩到四级以内,地方企业要求压缩到三级以内。这里存在两个问题:第一,到底是压缩管理层级还是法人层级。我们认为,从三级四级的数量上看,压缩的应该是法人层级而不是管理层级。因为,法人层级和管理层级是不同的。管理层级,具有管理权限的一级就是一级,总经理、副总经理是两级,再加上部门经理,这就三级了,算上二三级公司,管理层级简单一数就七八级,你怎么压?法人层级就不同了,集团公司、分子公司、孙公司,压到三四层以内是可行的。这就暴露出政策精准性的问题,混淆了管理层级和法人层级,管理态度上不科学,政策上不精准,实践上不可行。这么重大的改革,怎么能犯这种明显的概念性的错误?第二,即使是法人层级,是不是就要一刀切,压到三级以内、四级以内?我们认为也不是百分之百都需要这样压。一刀切当然简单了,但是有的企业,比如控股型企业,他可能就要建立企业族谱,他的法人层级本身就应该复杂,其中一个隐含缘由就是方便股权运作和资本运营。众所周知,在东亚的企业史上,综合商社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组织形式,比如韩国的三星,比如日本的三井等。综合我们现在国企改革的政策,如主营业务限定,如法人层级压缩,那么,政策导向的结果,就是全国范围的国有企业基本上没有一个可以发展成为综合商社,显然没有这么一个路径给企业空间发展这类企业,没有哪种改革路径能发展出这样一种企业来。那就是说,最终,我们还要不要一个综合商社的出现?有没有可能?有没有必要?我希望国资监管机构能够研究回答这个问题。
二、精简总部机构和人员的问题。国企在总部出现冗员是常态,对他们进行裁撤是改革的回归,就是说大部分国企总部本来就不该有这么多机构和人员,精简只是回归到企业的本义。但是如果一味的迎合时势,赶时髦,简单的做减法,把总部本该拥有的功能也阉割砍掉了,或者是弱化了,一味的追求人员的减少就当作是效率高,这就大错特错了。精简只是手段,高效才是目的,不能把手段当成了目标,为精简而精简。
总部重新定位的核心是总部应该承担的功能要完备,要能够充分发挥作用。比如,战略中心、投资中心,总部必须有这个功能,还要真能做得到。你战略部门配置两个半人,怎么实现战略中心的功能定位啊?!你没法实现战略中心的功能定位,他们连日常事务都做不过来,除非你有很强大的战略外部采购,跟政策机构、调查机构、行研机构、咨询机构建立各种合作。对于央企来说,要保有多大一个战略部门呢?那你要考量集团的业务。央企的战略部门,一般二十人左右,实话说,这显然不够。所以,并不是说提质增效就一定要减人,也可能是加人嘛。改革的目的是提高效率,增减人只是手段。无论怎么改革,总要把总部功能发挥到位,集团功能实现了,这才是目的,精简机构不是目的,减人也不是目的。
最后提醒一下,管理跟人活着是一样的,需要有最起码的要求。你起码每天得睡一觉吧,得吃东西吧,必须得喝水吧。管理学也是一样,能说引入什么所谓的高端的生活方式,就不吃不喝了吗,这能行吗?弄一堆没有意义的东西,违背了最基本的运行规律,一堆花架子,华而不实,不但不会提质增效,反而极有可能伤及根本。